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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一季度“长春好人”候选人:宋洋

来源:长春市文明办发布日期: 2021-03-02

  宋洋,男, 1982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汽开分局监察员

  他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时时刻刻用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到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各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能紧密联系实际,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思想指导生态环境保护和执法工作,不断学习业务知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工作效率,不断推进环境执法工作向前发展,并能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带动其它同志。对政治理论学习主动认真,较好地发挥了主动、示范及带头作用,认真执行环保政策、法规。在单位工作中,能自觉服从局党组、局领导及大队工作安排。

      面对新型冠状病毒的肆虐。他作为分局党支部一名普通党员从大年三十起就坚守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及污水处理厂,放弃了休假,将年幼的孩子送到岳父岳母家照看,全力做好医院的废水处置工作,牵头启动污水处置应急预案,确保设备达标运行,用最优最快的措施保障医疗机构及污水处理厂的医疗废弃物,废水安全、达标排放。    处理富锋山周边多家空心砖厂环境违法案件,此区域多次受国家、省督查督办整改,本人严格执法对容易造成扬尘的空心砖厂坚决按照有关规定停产整治。同时为解决空心砖厂物料堆易产生扬尘困境,积极帮助企业寻求解决办法,在短时间内帮助企业找到了新的整改方法,并迅速的恢复了生产,避免了企业的倒闭,实现了“违法必究,和谐发展”的理念。该环境违法案件的处理,成为此类行业整治工作中的成功典范。

  在值班值宿中,经常在凌晨接到12369环境问题投诉电话,能够在第一时间到达投诉现场,认真处理投诉问题。在处理宽平大路沿线高架桥夜间施工投诉中,12369投诉电话转接到我分局,尽管并不属于我局行政职能范围,但怕该施工行为影响百姓的正常休息,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积极协调并制止了夜间施工行为,受到投诉人实名表扬。

  他时刻牢记环保工作作为创建工作的重点之一。历年来,只要涉及到对环保有较大影响的事,都是积极主动的冲在第一线,并能很好地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对于群众的来信、来访,到企业协调环境污染纠纷,均能从环保法律、政策、规定等方面,耐心细致地做好协调工作。本人尽心尽职地履行职责,数年来,时刻注意自重、自尊、自律,在思想上、品质上严格要求自己,遵纪守法,坚持原则,以高度的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以超强的事业心和敬业精神,处处维护着一个行政执法工作者的社会形象。

  2008年度市政府嘉奖2010年度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被评为先进个人2019—2020年度长春市生态环境局优秀共产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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