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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第三季度“长春好人”候选人:刘冰

来源:长春市文明办发布日期: 2020-09-24

  刘冰同志,男,汉族,1977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就职于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人事处,任人事专员。

  刘冰同志于2007年3月被中心以非编聘用人员身份录用,先后在宽城分中心、南关分中心、客户服务中心、人事处工作,无论何种岗位、何种工作,都能想在前、干在前。他长期扎根一线,坚守服务初心,克服家庭困难,不计收入微薄,默默付出无怨无悔。他用奉献书写担当,以责任践行忠诚,用严谨求实、扎实苦干的工作作风绘就了新时代奋斗者的饱满形象,让爱岗敬业、拼搏奉献在平凡的岗位上得到最完美的诠释。

  政治坚定,彰显初心。该同志积极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政治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对党忠诚。长期负责支部党务工作,积极参与所在支部帮扶贫困、包保结对,为基层党建做出突出贡献。在多次重大灾害事件中积极捐款捐物,新冠疫情防控期间主动下沉社区,冲锋在前,彰显一名优秀党员的责任担当。

  工作严谨,奉献无悔。2007-2014年,该同志先后负责分中心综合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七年如一日,无惧寒暑,坚持亲自承担所在分中心30余人的餐饮采买经办工作,饮食安全未出现任何问题、资金使用未出现任何差错。家中老人身体欠佳,孩子幼小,面对家庭的种种困难,他顶住压力,做通家人思想工作,投入到公积金事业发展中。

  业务精湛,服务基层。任归集专管员期间,深入上百家单位宣讲政策,为公积金政策推广传播做出积极贡献;综合岗位期间,常通宵达旦,牺牲个人时间,参与建章建制40余款条、撰写文稿千余篇,向中心网站等平台报送材料近百篇;2014年参与组建客服中心,主持建立12329知识库并及时维护更新,严格培训业务员。解决客户投诉近百件,从未延误超期,为中心树立了良好形象;2016年起任人事专管员,为近百人办理人事变更手续,参与引进人才54人,组织大型活动十余次、岗位竞聘14次,为中心人才队伍建设做出巨大贡献。

  刘冰同志严于律己、团结同志,在他带动下,中心形成了浓厚的爱岗敬业工作氛围。他3次被中心评为“优秀党员”、1次评为 “优秀党务工作者”;4次获得中心“优秀工作者”称号、2次被授予 “突出贡献奖”。“业精于勤荒于嬉”促使他勤恳自勉,“不奋发,则心日颓靡;不检束,则心日恣肆”是他对自己的要求。虽是聘用人员,但在他身上,是不计回报的付出、脚踏实地的作风、只争朝夕的干劲儿;在他身上,能感受到一缕温暖不锈的阳光、一泉正本清源的圣水,看到一颗赤诚之心描绘着爱岗敬业的奋斗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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