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公示公告

长春市第四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大赛征集公告

来源:长春市文明办发布日期: 2018-06-28

  公益广告是弘扬时代新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载体。为提高公益广告感染力和影响力,中共长春市委宣传部、长春市文明办、长春市工商局决定举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大赛,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具有长春特色地域文化、积极向上精神风貌的公益广告作品,具体方案如下。

  一、大赛目的

  丰富公益广告表现形式,完善公益广告作品库。通过导向鲜明、富有内涵、文化厚重的精品力作,传播社会主流价值、引领文明风尚,推动全社会广泛认同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我市全国文明城市识别性,为建设东北亚区域性中心城市凝心聚力。

  二、大赛主题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

  三、征集内容

  本次大赛主要围绕讲文明、有公德、守秩序、树新风,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围绕工作生活、社会交往、人际关系、公共场所等方面的文明礼仪规范开展征集活动。

  (一)按照用途征集平面、影视及口号作品

  1.城市形象宣传系列(体现向善、向上城市精神风貌,用于城市出入口、机场、火车站、长途客运站、商圈等);

  2.放心消费宣传系列(可围绕“安全消费、绿色消费、消费维权、消费教育”等公益主题进行创作,投稿请注明“放心消费”,用于商圈);

  3.文明旅游宣传系列(用于公园、景区);

  4.文明交通宣传系列(用于主次干道,规范驾驶人员、乘车人员及行人);

  5.生态文明宣传系列(用于公共场所);

  6.邻里互助、尊老爱幼、爱我家园、节俭养德等宣传系列(用于社区、小区)。

  (二)按照给定宣传标语征集平面及影视作品

  围绕“文明有礼-君子行动”系列公益广告标语内容设计背景画面。(具体内容见附件1)。

  四、大赛时间

  2018年6月底~9月底。

  五、组织机构

  成立长春市第四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大赛活动组委会,成员由主办、承办单位相关人员及专家教授组成。组委会下设会务组、评审组。

  主 办:

  中共长春市委宣传部 长春市文明办 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承 办:

  长春广播电视台 长春市广告协会

  协 办:

  长春日报社 长春晚报社

  特别支持:

  长春市互联网信息中心

  场地和技术支持:

  长春吉广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长春海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吉林省花立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会务组:负责大赛筹备、接待、会务安排等事项。

  评审组:负责对参赛作品进行审核、评定。邀请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工商局、吉林大学、东北师大、吉林艺术学院、长春大学、长春职业技术学院、长春广播电视台、长春日报等单位专家代表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

  六、大赛相关宣传工作

  (一)宣传媒介

  1.传统媒体:长春广播电台、长春电视台、长春日报、长春晚报。

  2.户外广告媒介:公交候车亭、公交车体、出租车顶灯、户外大型LED显示屏、轻轨(地铁)等。

  3.新媒体:长春文明网、“文明新长春”微信公众号、“文明长春”微博、在长各大V等。

  (二)大赛前期宣传

  1.市文明办负责协调相关单位,利用上述媒介、平台进行广泛宣传。

  2.委托吉林省花立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制作“长春市第四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大赛”专属微信公众平台。

  (三)获奖作品宣传

  1.中共长春市委宣传部、长春市文明办、长春市工商局联合对大赛结果进行公示,对获奖作品进行无偿展览、展播。

  2.在“净月·吉林广告产业园区”举办“长春市第四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大赛”颁奖典礼,对部分获奖个人和集体进行现场颁奖。

  七、参赛细则

  参赛资格:所有关注公益事业、具备一定创新意识和素养的自然人或社团组织等。

  作品形式分类:平面、影视、广播和标语口号四大类。

  (一)平面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为原创作品,要求格调高雅、积极向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2.参赛作品标题由参赛者自定,但必须符合大赛主题,在页面左上角标有“讲文明 树新风”公益广告字样。

  3.作品格式:尺寸为A3,存储格式为JPEG,分辨率300dpi,RGB模式。

  4.投稿作品要求上报电子版,每件文件大小不超过5M,多个文件请压缩打包后提交。

  (二)影视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为原创作品,要求格调高雅、积极向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2.参赛作品标题由参赛者自定,但必须符合大赛主题,在设计页左上角要有“讲文明 树新风”公益广告字样。

  3.体裁不限,包括动漫在内的各种体裁皆可。

  4.片长标准:15秒、30秒、60秒、90秒。

  5.器材使用要求:专业摄像机或家庭数码摄像机皆可。

  6.视频格式:AVI,像素要求不少于720×576PIX,用RAR或ZIP软件压缩打包。

  (三)广播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为原创作品,要求格调高雅、积极向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2.参赛作品标题由参赛者自定,但必须符合大赛主题。

  3.带长标准:15秒、30秒、60秒、90秒。

  4.作品格式:MP3或WAV格式,请随作品附广播编辑稿文案电子版(DOC或TXT格式)一并报送。

  (四)标语口号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为原创作品,要求格调高雅、积极向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2.参赛作品标题由参赛者自定,但必须符合大赛主题。

  3.作品格式:尺寸为A4,保存为doc格式。

  4.投稿作品要求上报电子版,多个口号保存在一个word文档里即可。

  八、作品报送方式及时间步骤安排

  (一)本次大赛作品采用电子形式报送

  1.所有参赛作品均需填写《参赛作品报名表》及《参赛承诺函》,电子版可在大赛网站下载,随参赛作品放置一个文件夹中。(《参赛作品报名表》及《参赛承诺函》分别见附件2、附件3)

  2. 文件夹须标明“×××机构/个人姓名+作品形式分类+作品名称”。

  3.将参赛作品文件夹传递至大赛组委会邮箱或专属微信公众平台。

  联系人: 王汗玉 88522203 18645113330

  277784886@qq.com

  高永成 88500412 13341589039

  31574409@qq.com

  (二)时间步骤安排

  投稿日期 : 2018年6月27日~2018年9月20日

  评审日期 : 2018年9月21日~2018年9月22日

  结果公示日期 : 2018年9月23日~2018年9月29日

  九、奖项设置

  (一)平面组奖项

  金 奖:1名

  银 奖:3名

  铜 奖:10名

  优秀奖:若干 颁发证书

  (二)影视组奖项

  金 奖:1名

  银 奖:2名

  铜 奖:3名

  优秀奖:若干 颁发证书

  (三)广播组奖项

  金 奖:1名

  银 奖:2名

  铜 奖:3名

  优秀奖:若干 颁发证书

  (四)标语口号组奖项

  金 奖:1名

  银 奖:2名

  铜 奖:3名

  优秀奖:若干 颁发证书

  (五)优秀指导教师奖 若干名

  十、注意事项

  (一)大赛信息发布

  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有关大赛的详细资料及最终评审结果公示可登陆长春文明网(http://chc.wenming.cn/)、长春市工商局网站(网址http://www.ccgs.gov.cn) 查询,也可下载大赛专属微信公众平台查询或投票。

  (二)著作权归属

  1.参赛作品凡涉及肖像、著作、商标、名称等知识产权和法律问题由参赛个人和团队负责处理。如出现相关纠纷,由参赛个人和团队自行解决,与大赛组委会无关。

  2.提交作品的团体或个人不得剽窃或抄袭他人作品,如发生知识产权或版权等法律纠纷,由参赛者承担后果,大赛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及获奖资格。

  3.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版权和道德权利)归原作者所有,参赛者同意在完成作品提交后即认可组委会对参赛作品拥有大赛期间无偿展览、展播和期后出版的使用权。

  凡来稿的作者,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

 

  附件一:“文明有礼-君子行动”系列公益广告

  根据实际需要,市文明办按照具体刊播点位已统一设计了“文明有礼-君子行动”系列公益广告标语,请围绕该标语内容设计与之匹配的背景画面或动漫作品(每组图片或动漫背景均要体现我市市花君子兰)。具体点位及内容如下:

  1.社区、小区:爱我家园“四为”“四不为”

 “四为”: 邻里互助

  尊老爱幼

  节俭养德

  爱护环境

  “四不为”: 不乱搭乱建

  不占用公共楼道

  不在公共区域随意晾晒

  无绳不遛狗,自清宠物粪便

  2.主次干道、商业大街:文明交通“四为”“四不为”

  “四为”: 行人走斑马线

  开车礼让斑马线

  按指示灯行驶

  爱护环境卫生

  “四不为”:开车不玩手机

  过街不翻越栅栏

  走路行车不乱丢杂物

  不随地吐痰

  3.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公交车、轻轨、地铁:文明乘车“五为”“五不为”

  “五为”: 排队乘车

  爱护公物

  文明礼让

  互帮互助

  主动买票

  “五不为”: 不吸烟

  不插队

  不坦胸露背

  不大声喧哗

  不躺占公共座椅

  4.公园、景区、名胜:文明旅游“三不乱”

  “三不乱”: 不乱涂乱刻

  不乱攀乱折

  不乱踩乱踏

 

 附件二:参赛作品报名表

  附件三:第四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公益广告大赛参赛承诺函

  公益广告大赛组委会(文内简称“组委会”):

  本法律实体/自然人(以下简称“承诺人”)充分知晓并自愿接受组委会有关规定并作出如下承诺:

  一、承诺人保证,其参加第四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大赛而提交至组委会的参赛作品是由承诺人独立完成的。承诺人对参赛作品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

  二、承诺人自参赛作品提交之日起,即视为许可组委会对参赛作品无偿拥有展览、发布、出版等使用权利。

  三、承诺人必须保证:

  (一)承诺人应排他地再同意组委会以任何组委会自行决定的方式、时间、地点和场合行使发表作品的权利。

  (二)承诺人应同意并确认,组委会在以任何方式使用作品时均无需标明承诺人的姓名或名称(包括但不限于本名、笔名或其他可能将作品与承诺人相联系的称谓、名称)。

  四、承诺人承诺,组委会有权自行决定对最终被选定为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授权、许可、保护和再制作再开发等活动,而不受承诺人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干涉或限制。上述活动可针对任何载体(包括在目前认知领域下不可知的载体)进行,也可采用包括但不限于书面或电子形式的任何方式。

  五、如由于承诺人参与本次大赛,无论承诺人有无过错,而导致组委会面临任何第三方的索赔、诉讼或仲裁等要求,或使组委会因此而遭受任何名誉、声誉或经济上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组委会均有权要求承诺人采取足够而适当的措施,以保证组委会免受上述索赔、诉讼或仲裁等要求的任何影响。组委会同时就其因此而遭受的任何名誉、声誉或经济上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保留向承诺人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六、承诺人不得因其对参赛作品的创作而侵犯组委会因组织大赛而享有的知识产权或者侵犯任何第三方享有的相关知识产权。

  七、本承诺函根据中国法律解释。

  八、本承诺函自承诺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以下选择一处填写)

  承诺人(法律实体盖章)  承诺人(自然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